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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擔心被分身家?張志宇律師行為你支招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48-50號上海實業大廈1001-02室)


張貼於: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 07:19
更新於: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 07:20
到期日: 2023年 1月10日(星期二) 23:19

當一個人在婚姻幸福美滿時,不會想到離婚,更何況是與另一半「分身家」?但現實卻又是另一回事,數據顯示:2019年香港離婚宗數達到21,157宗,更引來不少外地夫婦選擇在剛離婚。

想離婚擔心被分身家?張志宇律師行的離婚律師建議,在婚前設定信託及簽訂婚前協議書,相當於為婚姻「買保險」,同時離婚時還需要注意以下三大要點:

要點一:「分一半身家」說法過時

時常看到電影或電視劇涉及離婚情節時,都會出現「分佢一半身家!」這類對白。事實上,這種說法有誤導性質,事關一旦離婚要「分身家」,有可能隨時多過一半,具體視乎婚姻年期長短、雙方對家庭財富的貢獻、婚姻期間的生活水平、雙方的謀生能力以及財政需求等,部分案件甚至可分到七成。

要點二:贍養費或令你一世為前夫/妻「打工」

電視劇亦會演出「抓姦」的戲碼,認為只要捉到對方的「痛腳」,就可以在分配財產時更有優勢。事實上,法庭並不會理會什麼原因導致婚姻破裂,最慘的情況是一方出軌,另一方不單要被分財產,甚至要給他贍養費。

離婚律師表示,贍養費除了包含支付對方財政需要外,亦要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此,最好在贍養費中清楚講明給予另一半和子女費用的比例,避免出現爭議。另外,家庭法庭沒有明確規定小朋友贍養費是否僅需支付到成年,一旦唔寫清楚具體支付項目,有可能小朋友到成年都要繼續支付。

要點三:婚前婚後財產要分清

如果不想被分過半身家或為前夫/妻「打一世工」,婚前設立信託和簽定「婚前協議書」,可避免離婚時出現糾紛、不符現實的期望或誤解。

所謂信託是財產所有人因特定目的,將財產所有權轉予受託人,由受託人依信託目的及契約約定,管理該信託財產。

假設婚前有收租物業並已放入信託中,理論上該物業不會歸入到婚後的共同財產,不過如果租金收入持續成為家庭財富來源之一,例如用於日常的生活開支中或存入雙方共同戶口,日後法庭也會視該物業或信託為家庭財富,很大機會用作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因此,做婚前信託需要與受託人講清楚信託目的,先可以做到滴水不漏,此外即使婚姻其中一方多麼不希望財產被瓜分,都不能直接將所有資產放入到信託中。

【最後】

信託及簽訂婚前協議書的作用都是「僅供參考」,法庭對於離婚夫妻該如何分配家產並無「固定公式」計算,更多會考慮子女及雙方利益,計算家庭總資產及雙方各佔比例,並作出適當命令,要求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名下的資產或支付贍養費,以達到公平公正。

因此,婚前協議書並非「簽完就算」,更重要是是區分婚前婚後資產,確保婚前資產不成為家庭財富來源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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