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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遺產糾紛涉及尚未完成還清按揭的物業,該如何處理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48-50號上海實業大廈1001-02室)


張貼於: 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 07:19
更新於: 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 07:21
到期日: 2022年10月18日(星期二) 23:19

對於親人離世,除了感到悲傷之外,也有可能牽涉遺產訴訟或遺產糾紛等問題,如果遺產包括未供斷的物業,問題則更為複雜。下面,就讓張志宇律師行的財產分配律師和大家一起談論這個議題。

遺產繼承,分為有遺囑和無遺囑

若死者生前訂立遺囑,只要遺囑合規,包括訂立遺囑時,死者精神狀態良好,並在兩名見證人下簽署遺囑。後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並按照遺囑上的意願作繼承。

若死者生前沒有訂立遺囑,則須按照法例訂下的優先次序來分配,次序為配偶→子女→死者父母→死者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後裔。根據本港法例,如果死者只有配偶,在扣除一些債務和行政費用後,配偶可獲發全部遺產。

如果有配偶、有子女,配偶會獲發全部「非土地遺產」。下一步就會在扣除債務及行政雜費後,剩餘遺產中把50萬元發放給配偶,而餘額則由配偶和子女對分,死者父母親及兄弟姐妹不會獲發;如果死者有配偶沒有子女,但父母健在,配偶會獲發全部「非土地遺產」,下一步就會在扣除債務及行政雜費後,剩餘遺產中把100萬元發放給配偶,而餘額則由配偶和死者父母對分。

如果遺產涉及物業,而物業亦未還清按揭,不同銀行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例如

恆生銀行:當收到離世通知後,銀行會先凍結死者有關戶口,如仍有按揭合約,則會按個別情況處理。

匯豐銀行:當收到離世通知後,銀行會先凍結死者有關戶口,但按揭貸款合約會繼續。

在這個情況下若不能供樓,銀行會提供酌情權,在獲得「遺產承辦處」發出「遺囑認證」前,只要第三方願意簽署該承諾書,承諾繼續供款,可以避免因違約而衍生罰息等問題,但相關過渡期只有一年,意味着後人須於一年內獲得「遺囑認證」。

物業繼承後的稅務問題

根據《稅務條理》,無論有遺囑,還是無遺囑,當受益人獲得「遺囑認證」後,便可以申請繼承物業,此時牽涉的業權轉讓,過程無需繳付印花稅;但如果受益人在繼承物業後,再購入住宅物業,需繳付劃一15%「從價印花稅」。

一般而言,我們在購入物業後三年內轉售,都需要按持有年期,繳付不同稅皆的「額外印花稅」。但在遺產繼承下,即使你在繼承物業後36個月內沽出物業,都可獲免繳付「額外印花稅」。

按正常做法,若有任何狀況轉變,都需要通知銀行。

如果物業本身屬於「聯權共享」的物業,即以Joint Tenancy(長命契)形式持有,當一方過世時,權益會自動跌入在世一方,所以銀行多數會要求在世者繼續供款,很少會等待遺產辦事處發出「遺囑認證」後,才要求繼續供款。

若物業屬於Tenancy in Common(分權共有)形式持有,因為死者的權益只能由受益人來繼承,所以銀行再處理按揭契時,會重新審視繼承人的資產情況,以及條款來決定按揭的情況。

張志宇律師行是一所專注民事及刑事訴訟的律師行,團隊經驗豐富,致力以務實而具經濟效益的方法為客戶解決糾紛,包括:民事訴訟、商業訴訟、刑事訴訟、申請保釋、認罪求情、案件上訴、離婚訴訟、婚前或婚後協議、調解、分居協議、子女撫養權、非婚生子女管養權、遺產承辦及訴訟、工傷索償、意外索償等,致力為本地商業及私人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以及各種可行與合適的方案,為客人解決法律煩惱,令客人安心,相關詳情可瀏覽:https://acheungco.com.hk

【Cheung & CO. Solicitors張志宇律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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